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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进行查询。
一、2025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一、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址:https://zs.sau.edu.cn/
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访问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一、原则
(一)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的原则;
(二)体现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三)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四)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 力相匹配的原则;
(五)择优满足学生转专业的原则。
二、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习成绩优异,按培养计划规定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在原专 业前30%,无不及格课程和重修课程记录;
2.学生确有某项突出专长,在相关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授 权专利,或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得个人二等奖以上(含二等 奖),或获团体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两项,转专业更能发挥 其专长的;
3.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能提供相关资料或材料证明转到 相应专业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的;
4.学习确有困难,按培养计划规定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在原专 业后20%的;
5.学生入学后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学校指定的二 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相关医疗诊断或证明,不适合在 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6.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 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7.大类招生专业、创新班学生转专业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8.参军复员学生因自身需要转专业的;
9.休学创业2年复学的学生,因自身创业需要转专业的;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艺术类、普通类两者之间跨类别的;
3.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 转专业的;
4.低批次录取转高批次录取专业的;
5.按大类招生学生分专业时,超出招生时公布的本大类下 分流专业的;
6.毕业年级或学分已修满培养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及以上的;
7. 曾经办理过转学或申请二次转专业和申请退回原专业 的;
8.定向培养的学生单位不同意的;
9.休学期间、保留学籍的;
10.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尚未解除的;
11.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升 本、第二学士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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