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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哈尔滨学院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哈尔滨学院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哈尔滨学院进行查询。
一、2025年哈尔滨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哈尔滨学院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哈尔滨学院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哈尔滨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哈尔滨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哈尔滨学院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哈尔滨学院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一、哈尔滨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哈尔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哈尔滨学院招生网址:https://zsxx.hrbu.edu.cn/
二、哈尔滨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访问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具有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 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学校根据学生学习兴趣与专 长、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经本人申请,可以在规定的学期内适 当调整所学专业。
第四条 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遵循就业导向、有利于促进学生就业的原则;
(三)遵循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学习和专长发展的原则;
(四)遵循培养质量、有利于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 原则。
第五条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具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含 二级甲等)医院诊断或证明(经校医院审核),不能在原专业学
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二)入学后至第一学期期末,已修全部课程初次考试成绩 无不及格者;
(三)创业休学期满及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 需要转专业者;
(四)因留级、降级、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复学以后,原 专业发生变化者;
(五)专业课程学习困难或处于纪律处分期内的学生,可申 请降级转专业,由所在学院审核同意,经转入专业考核合格后, 可降转至该专业下一个年级。
第六条 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一)按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普通定向、免费 师范生、贫困地区专项生、保送生、专升本的学生,或录取前与 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艺术和体育类学生不得与其他科类专业互转;
(三)文科、理科、不分文理三种科类之间互转原则上不限 制,但是申请人的高考基础科目必须符合转入专业对科目的要 求,具体以各转入专业考核方案中相关要求为准;
(四)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不得转 专业;
(五)转入专业最大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专业招生计 划数的10%(超出比例的,按转专业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已录取学生到新专业报到后,可试读学习一周,期间 不适应者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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