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

音乐学

(师范类四年制本科 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学专业获得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云南省教育厅授予的“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本科教学与课程研究中心”、“玉溪师范学院特色专业”,设立了“云南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周荫昌音乐教育工作室”。

培养目标本专业为适应现代音乐教育事业和音乐文化发展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既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学工作,又可在文化部门和社区从事文艺演出以及策划与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

【专业必修课】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音乐作品分析、复调及配器、声乐、钢琴、中外乐器演奏、中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歌曲伴奏及自弹自唱、合唱与指挥、歌曲写作与改编、艺术概论、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舞台艺术实践、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

【专业选修课】管乐合奏与指挥、民乐合奏、声乐表演、钢琴表演、手风琴表演、计算机音乐、中外管弦乐器演奏、少数民族乐器、节目主持、电影电视艺术简史与名作鉴赏、舞蹈名作鉴赏、舞台化妆、音乐教学课件制作、舞台灯光音响控制等,学生可以挑选适合自己的课程。

实践教学: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含入学教育、军训、劳动教育、社会调查、毕业教育、就业指导等,由学校学工部、招生就业处整体布置,学院辅导员具体安排实施。

【教育实践】——教育见习、实习、研习

按《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 6号)要求,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课程调整为18周(含见习、实习、调查、研习),学分为9学分。教育实习(含教育研习2周、专业调查研究2周)16周,8学分。在第7、8学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安排在第7学期,共6周;第二阶段安排在第8学期,共10周。教育实习可安排部分学生到国培实习学校、教学实习基地(学校),剩余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学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教育见习(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2周,1学分。可与教育实习同步进行,增加至第7学期内,也可在《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相关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由任课教师结合教学内容适时组织学生到中小学开展优秀中小学音乐教师课堂教学的观摩、见习活动,让学生在教育教学理论学习的过程中切实体会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具体环节和教学活动组织开展实际,促进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的培养。

【艺术实践】——舞台艺术实践(含毕业汇报演出)

舞台艺术实践于第2、3、4、5、6、7学期每周集中进行,第7学期1周时间以音乐会或综合晚会形式举行毕业汇报演出,学生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由教师指导,编排节目,节目形式可自由灵活安排。舞台艺术实践由院系组织考核,合格者每个学期计入1个学分,共6个学分。

【科研实践】——毕业演出设计(毕业论文)

第七学期第16周启动毕业演出设计(毕业论文)的指导安排、选题、开题等工作,第八学期第8周以前完成三稿以上修改及结题工作,有指导教师的原始修改意见,第9周至第12周以小组为单位举办音乐会,由其他小组指导教师集体评分,文案与音乐会演出分别以40%和60%的比例计入总分,合格者计入4个学分。通过毕业演出设计(毕业论文)的撰写与实践演出,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加深对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已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表演技能和艺术实践能力,将学生送上舞台,其大学阶段学习结果和艺术功底可以一目了然,同时树立严谨、负责、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具有创新意识、善于与他人合作的工作作风。

【民间音乐采风】

由学院组织,安排指导教师带队,于第六学期第1-4周组织学生集体开展专业采风活动,合格者计入2个学分。通过专业采风活动,收集、整理、传承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文化瑰宝,拓展课堂教学空间和视野,让学生学会艺术采风的途径、方法,为今后更好的从事艺术教育、艺术工作、艺术研究奠定良好的实践能力基础。

就业方向:从事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的音乐教学工作;各级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和艺术学校的音乐教学或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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