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范围

  第八条 2013年我校安排33个本科专业44个专业方向和12个高职高专专业招生,分别是:

  (一)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分中文、数学、英语方向)、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分现代文秘、师范教育方向)、汉语国际教育、英语(分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师范教育方向)、应用心理学、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分新闻编导、广告编导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分师范教育、应用统计与信息处理方向)、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方向)、食品科学与工程(分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工艺方向)、生物工程(分发酵方向、生物制药方向)、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历史学、物联网工程。

  (二)专科(高职):传媒筹划与管理、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投资与理财、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商务管理、旅游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学前教育。

  第九条 招生范围为:广西、山东、山西、湖南、江西、河南、安徽、福建、海南、广东、湖北、河北、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内蒙古、吉林等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及专业安排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权威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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