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学(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人文素养,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书法创作与研究、书法欣赏及评价的基本方法和基本能力,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能够在学校、社会团体、文化艺术部门、博物馆、拍卖行业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书法艺术教学、研究、创作、艺术管理以及艺术品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学概论、中国古代书法史、古代书论、古代汉语、古代文学、楷书、隶书、篆书、草书、行书、文字学、篆刻、诗词格律与创作、书画装裱、国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