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报考须知

报考我院的学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1)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按照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填报志愿。2)报考代码:学院招生代码及专业代码见各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届时也在学院网站公布。3)录取原则:在考生达到当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和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省内有特殊要求的,按各省内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录取。4)普通文理科类考生在达到当地报考最低控制线后,均可报考我院。5)艺术类专业报考须知: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有联(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省内联(统)考成绩。未组织联(统)考的专业,且未参加我院校考的省份考生,我院认可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合格证。我院各专业认可的联(统)考成绩或对应认可相关本科专业成绩:

类别

报考专业

认可的联(统)考成绩

认可的本科专业成绩

主持、表演类

主持与播音

播音主持类、表演类

联(统)考成绩

播音主持艺术、影视表演、戏剧表演、服装表演、音乐表演等

影视表演

广播电视编导类

编导

广播电视编导类

联(统)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戏剧文学、摄影、数字媒体艺术(技术)等

电视节目制作

摄影摄像技术

美术类

影视动画

美术类联(统)考成绩

美术类相关专业

影视广告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

取得联(统)考成绩合格证或本科相关专业艺术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以上相关类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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