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3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考生、艺术类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类型:艺术、文史、理工、对口。

  第十三条 生源范围:面向河北及河南、内蒙古、山西、贵州、新疆、黑龙江、辽宁、青海、甘肃、四川、云南、海南、西藏、宁夏、安徽等十六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四条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共设8个系、3个二级学院,39个专业,分别是体育服务与管理、畜牧兽医、园林技术、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会计电算化、投资与理财、护理、航空服务、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职业经理人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国际金融、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管理、工程测量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影视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室内装潢方向)、艺术设计(建筑设计方向)、表演艺术(影视艺术方向)、表演艺术(舞蹈音乐方向)、语言文化类(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英语、文秘)、广播影视类(新闻采编与制作、主持与播音)。

  第十五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13年各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文科版和理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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