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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性质:公办
院校代码:4152012821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园区两六路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蔡官校区
学院简介: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具有六十余年办学历史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12月,学院被贵州省教育厅确定为“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坚持现代职教发展理念,以园中校、校中园、校企融合共发展的发展思路,建设了占地1200亩的蔡官校区。校内建有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余个,省级大师工作室4个、市级大师工作室3个,拥有专业教学实训(验)室162个,实训仪器设备值达1.4亿元。
学院拥有一支由教授、工程师、技能大师、博士和硕士等组成的优秀教师团队,打造了具有特色优势,服务旅游产业、现代农业产业、信息大数据产业、机械加工制造业、商贸物流产业、大健康医疗产业的六大专业群共40多个专业,在校学生近14000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承担具体招生工作,不另设其他办事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纪委全程参与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录取和监督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2020年,面向全国7个省(市)招收全日制高职学生,将按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详见《各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之“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七条录取原则
一、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四、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考生。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五、对于进档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一、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视力有缺陷、肢体有残疾,将影响专业学习和就业的考生慎报。
二、护理专业: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三、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四、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五、空中乘务专业:身高:女生162cm及以上,男生172cm;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裸眼视力4.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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