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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开展线上课程教学的指导意见》,就我省职业院校开展好线上课程教学提出指导意见。职业院校如何开展线上课程教学?
1、科学制定远程在线教学方案
要提前做好开展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学校既定的教学安排和疫情防控需要,遵照课程教学标准,认真研究制定线上教学方案,包括线上课程遴选、在线教学安排、教学组织方式、考核评价方式等。要统筹利用面向社会生源开展线上教学和继续教育的远程教学平台,抓紧改造升级,迅速投入使用。根据线上教学需要,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教学资源建设,推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
2、充分利用成熟的第三方平台
学校应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江西省终身学习网、江西省终身学习资源库等成熟第三方平台开展远程教学工作。目前,国内有多家机构已经开发了比较成熟的远程教学平台,教育教学资源比较丰富。在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机构可为职业院校免费提供远程教学服务。学校可根据自身专业设置情况和课程教学需要,有针对性选择一家或多家主流平台,深入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远程教学。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教育教学,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教学模式
积极通过“互联网+”改造课堂,推动教师利用微课、慕课等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和网络直播课程创新课堂教学。积极扩充资源、优化教学设计、创新教学模式、改进评价方式。探索积累疫情期间的远程教学工作经验,有效创新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教学模式与管理机制,深入推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改革。疫情解除后,做好远程在线学习和返校集中学习进度衔接。
4、深入推进优质线上资源共建共享
职业院校之间要积极开展优质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取长补短,最大程度发挥优质课程资源的效益。我省的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含高水平专业建设立项院校)以及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要率先向省内其它职业院校无偿开放本校优质线上课程资源。
5、有效强化线上教学质量监管
按照教学目标不降低的要求,合理制定学生线上学习的成绩评定办法,充分利用平台大数据检测分析功能,跟踪管理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进度;将学生线上学习情况纳入学期课程考核评价。大力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强课程设计、课程录制、课堂组织、学习检测、学业评价等互联网教学能力的学习与培训。对于纳入线上教学范围的课程,学校应安排教师进行全程辅导并要认真审核把关,完善在线课程教学准入制度,防止违规内容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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