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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教育部公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和往年相同,高考全国统考仍于6月7日、8日进行。今年北京等四地新高考将落地,《通知》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此外《通知》对高考考查方向、招生计划、高考移民等作出新的规范。
多省新高考将落地
考试内容将增强应用性、创新性
考试内容改革继续深化。继去年提出“减少单纯死记硬背的知识性考查”后,2021年《通知》中又提出:“加强关键能力考查,优化试题情境设计,增强应用性、创新性。”
综合素质档案使用上,得到进一步推动和落实。《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建设,为高校提供全面、规范、客观、简洁的档案材料。对于已建立统一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向招生高校提供考生综合素质档案。
2021年高考,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市的新高考将落地。《通知》要求精心制定录取工作方案,加强全流程全员模拟演练,精心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投档录取等各个环节,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对于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要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科学指导学生选课选考。有条件的省份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抓紧开展基础条件评估,因地制宜制定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启动实施。
自2021年起,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试题实施外语“一年两考”的,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月8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8日。自命题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试之外的另一次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向考生大省倾斜
注意到,2021年高考首次提出招生计划“向考生大省倾斜”的说法。《通知》明确,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和备案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更改。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
此外《通知》要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
《通知》对打击“高考移民”进行强调。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
据《通知》,报名结束后,省级招办应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
不得炒作“高分考生”“高考状元”等
《通知》还对新闻报道作出进一步规范。在往年不得宣传炒作所谓“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之外,还规定不得对“高分考生”进行宣传炒作。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
另外,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的中介机构、网站和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的机构。
2022全国各省市高考录取分数线一览表(31省市分数线完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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