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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冒充网贷员工行骗 5名大学生被骗1.2万

时间:2021-12-22作者:周宝侠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刘某、席某经网吧认识,有过网贷工作经历的二人一拍即合,决定冒充贷款平台公司代理人,以贷款平台公司的名义通过贷款者手机操作贷款,并收取所谓服务费和贷款押金,然后将押金分赃挥霍。

日前,上述两男子均已诈骗罪被判刑。记者注意到,被骗的这五人全部都是在校大学生,五人共被骗取12370元。被骗最多的陈某,他总共才贷了7600元,就被骗走了3700元。

网吧结识冒充网贷人员实施诈骗

刘某与席某系同乡,两人于2021年9月在陕西省西安市某网吧相识。

经过闲聊,发现他们二人之前都在网上贷款平台工作过,熟悉网上小额贷款操作流程,于是,臭味相投的二人商议后决定冒充贷款平台公司代理人给贷款学生在手机上操作贷款,再以贷款平台公司的名义向贷款学生谎称要收取所谓的服务费和贷款押金,骗取贷款学生的钱财并据为己有。

随后,二人通过制作宣传单,明目张胆地在学校周边张贴宣传自己的贷款业务。

细节:帮学生贷款7600元骗走3700元

记者注意到,刘某、席某主要的行骗对象主要是在校大学生。二人得出这样的结论:学生贷款不多,容易批;人单纯,容易骗。

梳理发现,被骗的人中,金额最多的是陈某,他被骗了3700元,而他总共才贷了7600元。2021年10月24日,刘某在某贷款平台看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陈某的贷款申请后,遂叫上席某和陈某约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长安校区见面。

见面后,刘某、席某自称是网络平台的校园代理,并用陈某的信息给其在某贷款平台贷款4600元,并收取陈某某2600元押金。

之后,刘某、席某两人又在另一家贷款平台给陈某贷款3000元,并收取陈某1000元押金及500元服务费。事后刘某分款3000元,席某分款1100元。

五大学生上当终判诈骗罪

经梳理,包括前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陈某,刘某、席某两人共诈骗五人,这五人均为在校大学生。

2021年10月初,西安培华学院学生马某联系刘某表示欲在网上贷款,刘某、席某两人在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2218教室与马某见面。见面后,刘某、席某自称是网络平台的校园代理,并用马某信息给其分别在某平台贷款5000元、贷款3500元。贷款成功后,刘某、席某收取了马某2000元保证金。事后二人将所获赃款自行分配。

一个月后,刘某得知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吴某想贷款。见面后,刘某、席某自称是网络平台的校园代理,并用吴某的信息给其在某平台贷款6300元,并收取吴某押金及服务费共计2200元。事后刘某分款1612元,席某分款588元。

诈骗吴某得手半个月后,刘某又得知某大学学生杨某需要贷款,就和席某故伎重演,两次先后收取杨某押金2670元,获赃后两人自行分配。

不久,刘某又自称网络平台的校园代理,用田某的信息给在某平台贷款4400元,骗取了田某押金1400元。

2021年10月25日,被骗最多的陈某经咨询贷款平台客服发现其被骗后,随即报警。随即刘某、席某两人被抓。

日前,记者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处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日。

法院认为:二人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冒充贷款平台公司代理人为他人操作贷款,并谎称收取服务费和贷款押金的方式,骗取贷款学生马某等人钱财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原标题:两男子冒充网贷员工行骗五名大学生被骗1.2万

来源: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杨国华)

两男子冒充网贷员工行骗 5名大学生被骗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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