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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开通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上午8:00——-2015年3月23日下午18:00
登录我院招生网(//zhaosheng.nbpt.edu.cn),点击“自主招生网上报名”图标,根据网上提示办理报名手续。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详见附表1、2),可在素质特长项中获得相应的成绩,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素质特长项成绩的,成绩不累加,只取高项分值,最高10分。
(2)、申请素质特长考察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报相关内容并上传材料如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特长考察申请表》:网上填报,自动生成,打印后本人签字确认的原件照片一份;
各类奖状、证书及比赛(活动)文件等证明原件照片一份;
申请其他类特长考察的考生,需自行举证,原则上证据需由权威第三方出具,证明材料原件照片一份;
(3)、素质特长考察分两类,一是考生获得相应的荣誉,经过审核小组审核后认定;二是申请体育、文艺特长及其他特长的考生,经审核小组根据审核通过后,组织考生参加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现场考评、审核。
所有特长考察结论报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认定。
(4)、全国及浙江省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在我院自主招生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3月23日)之前获得并按要求申请的为有效;2015年举办的各地市级及以上中学生体育比赛和职业技能大赛在我院素质特长考察(2015年4月17日)之前获得且并按要求申请的为有效;其他特长的奖项、证书及各项事由均需在高中阶段,我院自主招生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3月23日)之前获得并按要求申请的为有效。
1、总分计算: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普通高考考生的学业水平(会考)等第折算和特长考察成绩按如下公式折算:
普通高考考生总分=学业水平(会考)等第折算×20%+(文化基础测试成绩÷3)×3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40%+素质特长考察。
单考单招考生总分=(文化基础测试成绩÷3)×40%+专业素质测试×50%+素质特长考察。
鼓励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优秀学生报名参加我院自主招生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全部测试环节结束后,公示考生各项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考生凭身份证号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查看本人各环节成绩。在成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在自主招生网上提交申请且须电话申请和纸质申请传真我办。公示期满,公示的成绩均为最终有效成绩。
3、考生成绩公示期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经我院自主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向社会公示。
5.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学院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2006年国家首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主体专业涵盖了机电、模具、计算机、电子信息、生化、物流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8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人。历届毕业生的就业率达99%,企业评价满意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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